近年来,我国加快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策略,加大区域内港口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港口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建设,以实现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建议:一、加快编制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发展规划及相互连通轨道交通设施规划。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港口群目标,制定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发展规划,以加强对港口群的港口布局、集疏运、仓储设施等方面的综合指导,促进港航、物流、服务、市场一体化发展。编制具有前瞻性、整体化、高标准的长三角轨道交通相互连通基础设施规划,为轨道交通相互连通提供科学、精准指引。
二、健全长三角港口一体化发展机制。创新港口管理模式,完善实施《构建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形成一体化治理体系总体方案》,设立长三角港口管理机构,形成港口规划、建设、市场管理、技术标准、执法互认等方面的“一盘棋”格局。同时,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航运业务的政府服务一体化,提升海事港口服务效率。建立长三角港口群统一的信息交互平台和机制,打造协同高效的港口集疏运智能化平台。
三、加快轨道交通相互连通设施项目建设。长三角三省一市应坚持系统思维,进一步梳理区域内铁路延伸到港口、城际轨道及打通省际断头路等交通项目,构建功能强大的轨道交通网络。三省一市可按比例共同出资设立轨道交通相互连通建设专项资金,并加大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等财政支持力度,共建海铁联运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将长三角港口群腹地拓展至长江沿线。加快统一铁水联运标准规则,推动实现长三角海关、海事、铁路、港口、航运等信息的开放互通、实时获取。
一、全面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优化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二、全面打造吸引全球重点项目和投资的首选地。滚动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推进一批百亿元级、百亿美元级的重大制造业项目,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资。
三、全面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群。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专项计划,打造“链主”企业引领、“单项冠军”企业攻坚、专精特新企业筑基的世界一流企业群。
四、全面建设国际一流的制造业发展环境高地。完善制造业高水平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
民营经济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数字化水平低,规范性、稳健性较差,经营效益和竞争力较弱。建议
一、加强工业网络站点平台的政策规范和引导,促使工业网络站点平台理性和高效地发展。
二、加快工业网络站点平台的新基建建设进度,为工业网络站点平台的发展提供信息化和数字化基础设施,带动工业网络站点平台的快速发展。
三、重点培育一批工业网络站点平台头部企业,形成一批独角兽企业,产生头部效应,促进工业网络站点平台的快速建立和健康发展。
四、鼓励工业网络站点平台的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通过创新性的理论成果为工业网络站点平台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理论指导。
我国的工业母机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实现高水平发展的关键节点。建议
一、加强共性科学问题、关键功能部件技术攻关,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着力提升高速率、高精度、高性能的功能部件水平,加强工艺验证和应用示范,推行标准模块工艺,探索构建体系完善的正向设计理论模型,提高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提升现代化水平。
二、做好工业母机的发展规划与顶层设计,打造协调有序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以需求为牵引、企业为主体的“政用产学研”一体化创新生态。
三、优化工业母机的产业体系,激发中小企业活力,提升产业竞争力,培育一批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足、发展的潜在能力大、市场竞争力强的生力军。
一、加快新型电力系统省级示范区建设,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支持打造数智化坚强电网,推进大电网、配电网等多种形态有机衔接,提高电网快速响应、防灾抗灾、自治自愈自修复能力。
二、聚焦“清洁低碳”“安全稳定”“效率效益”三个维度,分类开展“受端型”“送出型”“自平衡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成效评价体系构建,指导各地有序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三、研究建立能源转型成本合理疏导机制,完善适应新型主体互动需要的市场机制,做好绿电交易与绿证、碳市场的衔接。
煤电是我国目前的主体电源,也是现阶段最经济、最有效的支撑保障和灵活调节电源。随着煤电开始向基础保障型和灵活调节型电源转变,煤电行业将面临多方面挑战。建议
一、持续优化煤电布局,推进煤电“三改联动”。严控重点区域煤电规模;深化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
二、完善电力调度机制和市场机制,提升煤电企业积极性。完善电力调度制度;对承担调峰任务的煤电机组、供暖季停发的背压机组给予合理补偿;加大对煤电的财政金融支持。
一、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实现源网荷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二、鼓励绿电产区建设绿电产业园区,形成绿电供给、新型储能系统等多维度发展格局,打造绿色零碳样板工程。
四、科学布局建设绿氢生产基地,开展绿电离网制氢、制氨等前沿技术探索,推进实现规模化、产业化。
五、完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机制,试行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五年考核、中期评估、年度评价制度。
近年来,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对邮政快递业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行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行业治理形势也更趋复杂。
在这个背景下,邮政法的制度设计也存在与改革决策和法律体系不适应、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
应当经过仔细修改邮政法,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法律导向、完善管理赋权、优化制度衔接,为破解治理问题提供法治保障。
建议:依法启动并加紧推进邮政法修改程序,广泛开展立法调研,确保立法质量,争取早日取得成果,更好回应群众期待和社会期盼。
加快推动快递业绿色转型,对于节约世界资源、保护自然环境意义重大。建议
一、明确全国范围内快递绿色包装和循环使用总体规范及实施细则,根据真实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快递暂行条例》等。由相关管理部门出台关于查处包装垃圾处理具体执法(检查)规范指引,探索非环保包装退出机制。
二、加强科学技术创新支持,重视包装物循环利用,鼓励企业大力研发包装废弃回收技术,生产、使用可再生包装物,加大对该领域研发技术及商贸企业政策、资金扶持,落实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
随着快递行业的蓬勃发展,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和运输执法面临一系列问题。建议
一、建立有效的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完善快递配送车辆生产标准,规范快递服务车辆行业标准,对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督促快递公司为快递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引导鼓励投保商业保险。
二、加强行业监管治理和服务。加大对快递车辆及驾驶员突出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实现快递车辆上牌管理和司机考取驾驶证上岗。
三、加强对快递公司及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法治教育。对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开展重点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